「前幾天,我跟我爸媽大吵了一架。因為,他們覺得學測在即,希望我停止『玩樂團』。我跟他們溝通,最近我們樂團有一場很重要的演出,因為這場演出對我、對我們樂團都很重要,所以我想要好好準備;表演完後,我也能了無遺憾的準備學測,而我已經好好思考過、做了這個決定,我也知道我可能會付出的代價與犧牲是什麼。但是,我的父母不接受,他們不相信我的決定;最讓我傷心的,是他們對我說了一句話:『玩樂團,那有什麼用?你以後可以靠這個養活自己嗎?』
他們說了這句話後,我才發現,我沒辦法讓我的父母了解:這場表演、這個樂團對我的意義與重要性是什麼;『有用』,對他們而言,實在是太重要了。」
一直低著頭的他,抬頭起來看我。「一直以來,我的父母都灌輸我要做『有用』的事,當『有用』的人;如果我想做的,是他們眼中『沒用』的事,那是不是代表,我就是『沒有用』的人,就是『沒有價值活在這世界上』的人?」
說完這段話,他的眼眶迅速紅了;而我,坐在他的對面,一句話都說不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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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以後,我們要成為一個有用的人。」我還記得,以前寫的作文當中,如果是「勵志」的題目,一定要用一個如此「拋頭顱、灑熱血」的句子,作為這個作文「完美」的結尾。
回顧我小時候,我曾經想過,我未來的夢想是什麼:「我想要賺很多錢,成為一個有用的人。」什麼是「有用」?可以賺很多錢是「有用」,可以被他人、社會肯定,是「有用」。要怎麼「有用」,其實很模糊,但是「賺很多錢」、「被他人肯定」,似乎就是個很「實用」的檢視指標。
但不知為何,想到這個目標時,覺得空空的,沒有什麼認同感。
隨著年紀慢慢增長,我也發現,原來「有用」這件事,對於我的人生,居然具有這麼大的影響與意義;而「有沒有用」,竟也成為決定我是否是個「有價值的人」的指標。有一段時間,我極力追求他人的肯定,希望自己能夠達到一些成就,來證明自己的價值。
而當我聽到一位老師對我說:「但實際上,你的存在,就是你的價值所在,你並不需要費力去證明什麼」時,我覺得根本就是聽到了一個「天方夜譚」:
「我什麼都不用做?我的存在,就是價值?你開玩笑的吧~~」
對當時的我而言,盡力證明自己是有能力的、是有用的,才代表自己是有價值的。
才代表自己是值得被愛、不會被遺棄的。
現在想想,那時候的我,是相當辛苦的;我追求著他人的肯定,為了他人與自我內化的標準孜孜矻矻,每一次達標,我因此暫時覺得安心;然後,等待下一次的「標準」與「重新被檢視的焦慮」降臨:檢視我是否有用、是否值得被愛。
然後,我需要一次一次的,證明,達標。
我很少有機會享受,自己努力過後成果的甜美。
我很謝謝在我念諮商所時,這位老師願意告訴我這件事。他讓我重新思考關於自己的生命意義,以及,我想要成為怎麼樣的人。
當我發現,原來我真的可以什麼都不做,不需要這麼努力,我也能愛我自己時,第一次,我能夠對自己說:
「嘿,你做得很好,你辛苦了。」
不管你對別人而言有沒有用,我都愛你。
你不需要費心地追求、達到每個人的標準;你大可以做著別人眼中覺得無用、而你覺得會讓你快樂或有意義的事情。
你可以用自己的標準生活著,不需要活在害怕、恐懼與焦慮裡。
因為不管如何,我都愛你。
於是,我開始能夠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;
然後,真正的,感受到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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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時候,要擺脫父母他人與社會的標準、期待,是很不容易的事情。過程中,我們會有很多的自我懷疑,甚至,可能也會因而否定自己;或是,只好選擇迎合。
而這個過程,最讓自己痛苦。
那麼,我們能不能允許自己有「選擇的自由」?不管有用、沒用,只要這件事不會傷害任何人,我們能不能就做我們自己想做的事情、做自己的選擇,然後,自己負責?
我能不能「肯定自己的價值」,無條件的;而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麼,或是我做到什麼?
我想要這樣愛著自己,而我也還在學。
註:文中所提人物事件,均經大量改編,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。
註二:我是一個樂團主唱,樂團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部分。因此,我想寫下這篇文章,向生命中那些對他人「無用」、而對我們「有用」的美好,致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