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談到「自我價值對情緒勒索的影響」時,總是會說到「在意他人評價的人,比較容易被情緒勒索」。
然後,我的書提到:「那我們要練習重視自己的感受,練習尊重自己。」
但有時候,我知道那是很困難的,尤其是身邊的人並不支持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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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到一個我人生中很重要的經驗:
高中時,我就讀於別人口中的明星高中。原本以為,進去這個學校,只是為了符合老師、家人們的期待。但沒想到,那 三年,成為我求學生涯中最快樂的三年。
當時我就讀的班級,老實說,可說是「怪人雲集」的一班。我不太記得我們班上誰成績好、誰很會念書,但我卻記得: 誰很會跳舞、誰很會編舞、誰超喜歡學語言、啦啦隊誰最會帶氣氛、誰很貼心、誰喜歡維尼熊、誰在樂儀隊帥到無以復 加、誰的詩總是觸動我心、誰面對自己在意的事情,總是認真的全力以赴……
我們對每個同學的印象,是每個人各自的喜好、興趣、專長與個性特質,但並非她的「外在表現」。
由於「怪」,我們每個人都很不一樣,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,我們對於「不一樣」的包容度很大,因為我們每個人「 都很不一樣」。
而當有同學的活動、表演、比賽時,我們總是前往支持,好像比自己的事情還要熱衷、還要開心。如果對方不受評審青 睞,我們比對方還要生氣、抱不平。
然後,我還記得,每當全校性的活動,不論是運動會的入場式、啦啦隊比賽……甚至大隊接力,我們都有我們 自己的一套,非常「做自己」,也很引人側目(相信批評的聲浪也很不少),但我們毫不在意。
現在想來,那種理直氣壯,是因為我們知道身邊有夥伴會支持我們、會愛我們、尊重我們。
那些 #愛與信任,成為我們理直氣壯做自己的養分。
這段被尊重也被愛的幸福經歷,讓我相信:我是一個夠好的人,所以我被這樣對待;而且,我可以變得更好。
因為有人會相信我、支持我。
到現在,我還是非常懷念那三年。
那是我人生中,覺得在團體裡做自己,能夠最安心、最悠遊 自在的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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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,我們有自己的力量,能夠接納、尊重自己,是一種很重要的事情。
但我也想要,用這篇文章,提醒總覺得「我是為你好」而希望改變對方的人:
很多時候,如果你願意相信對方、支持對方,最直接的表現,就是愛他、欣賞他現在的樣子;而這件事帶給他的力量,會遠比你現在使用的方法,大非常多。
很多時候,那才是對方最需要的幫助,
也是你真正能展現愛他的方式。
而,如果我們有能力的時候,請讓我們一起,當一個可以欣賞「不一樣」,給別人信任、支持與力量的人。
「不一樣,又怎樣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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